香港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警务处出具。申请人需要向香港警务处提供个人信息,警务处会检索申请人的信息,根据检索结果出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
一般情况下,申请人在香港居住或工作,需要申请海外国家工作签证、居留许可或涉及到留学或移民时,海外国家政府部门会要求申请人办理在香港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香港警务处会依据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点、指纹等个人的基本信息检索数据库,依据检索结果出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
申请人需要提供香港身份证或有效的旅行证件、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表、申请人资料填报表、指纹采集声明书、指纹卡以及领事馆/移民局/政府部门签发的证明信。
申请香港无犯罪证明时间为4周,包含邮寄时间。
如果申请人申办的香港无犯罪记录证明用于大陆办理工作签证、学生签证或永久居留时,大陆的相关政府部门会要求申请人提供香港无犯罪记录证明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以及加章转递。
香港无犯罪记录证明公证以及加章转递的具体流程为:香港无犯罪记录证明首先经中国委托公证人办理公证,再经过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
一般情况香港无犯罪公证认证时间为3-5个工作日,不包含邮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