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今日(31日)宣布,将于明日(4月1日起),调整从中国各地区(包括内地、澳门及台湾)抵港的人士须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安排!
由于现时从中国各地区抵港的人士在不同口岸抵港时有不同的检测安排,给市民及抵港人士带来不便,为免混淆,政府将统一各口岸抵港的检测安排。
在抵达香港之后,港口的卫生人员会向受检人士派发检测样本收集瓶。
受检人士须在到达香港第2天及/或第12天按指引使用该收集瓶,收集深喉唾液样本,并于当天交回收集瓶作检测。
不需检疫人士亦可选择于抵港第2天及第12天到社区检测中心进行检测。
为了让大家重视防疫工作,新措施必须落实到位,任何相关人士如未有遵从检测公告即属犯罪,按照规定需罚款5,000元,并会收到强制检测令,必须在指明期间内接受检测。
如果不遵从强制检测也属于犯罪,将面临第四级罚款(2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