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加拿大主体资格证明经加拿大当地公证员公证
2. 加拿大主体资格证明经加拿大外交部或省政府指定部门认证
国内如何起诉国外(境外)企业
随着对外贸易的发展,国外(境外)企业拖欠中国国内企业的货款现象,”赖账”的企业多起来了,国内企业往往束手无策,而根据中国的法律,可以在中国境内对在国内国外(境外)的企业提起诉讼,鉴于涉外起诉与国内不同,根据实践简要介绍在在国内如何对国外(境外)企业提起诉讼:
一、 国外企业身份的确立:
起诉国外(境外)企业首先要向法院提交被告的身份资料,通过国外(境外)的同行调取企业的资料,并作好公证、认证,然后在国内找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
二、 确立管辖法院:
目前由于法院本身力量所限,国内企业与国外(境外)企业的许多业务没有合同,所以一般法院对案件的管辖采取推诿态度,导致立案难,目前根据法律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诉讼材料的准备
1、双方的合同及订单。
这是确立双方合同关系的依据,确定是买卖合同或加工承揽等。
2、电子邮件的公证,涉外的贸易大多数是通过电子邮件的来往,涉及到合同、订单、欠款等等,对此邮件要通过公证,在公证处下载打印好。
3、对以上外文资料进行翻译。
4、提供货物出口的装箱单。
5、提供出口报关单。
6、与报关单一致的开具的形式发票。
7、提单。提单是最好的证明原告履行了交货义务。
8、对账单。
9、双方来往的函件。
10、催款通知或达成的补充协议。
四、法律适用
一般考虑国家主权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采取最密切联系的原则,应当适应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上海山田律师事务所 张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