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姓名变更并不是所有人都需要提供,申请人是外籍华人在加入外籍后更名其英文姓名不是中文姓名音译的,对其姓名的变更需办理公证手续;英文姓名是中文姓名音译的则不需要办理。
在美国更名一般有三种途径:
1、入籍美国时改名这种情况联邦法院会签发更名证明文件(Petition for Name Change);
2、登记结婚时改名,在法院登记结婚时可申请更改名字,法院会签发正式的更名证明文件(Petition for Name Change)。有些州的结婚证上会同时体现更名前及更名后的名字,这种情况下结婚证可以作为更名证明文件使用的;
3、申请人还可以通过地方法院更改名字,经法院审核批准后新的名字生效,地方法院会签发正式的更名证明文件(Petition for Name Change)。
如果委托我们办理美国更名公证认证,我们将全权负责与美国机构的沟通、缴费、文件提交及邮寄等工作。
我们会对更名证明(Petition for Name Change)分别办理公证人公证及州务卿认证。
以上步骤需要逐级办理,下一级认证是为了证明上一级认证官员的签字和印章属实,一直到海牙认证。办理海牙认证整个认证过程结束,拿到国内就可以直接使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