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内保外贷。在自贸区注册一家转口贸易公司。然后虚拟一笔境外业务,在中国境内要求银行开具保函,然后在境外银行取得外币,最后在中国境内以人民币还款;
2. 转口贸易。现办法弄到一张不必须兑现的虚假提单,然后据此请求银行向境外收款方付汇;
3. 分拆结汇。这就是俗称的蚂蚁搬家,在国内找一大帮人去换汇,不超过每年每人5万美元的限额,然后共同向境外某个指定账户汇款;
4. 虚假合同。与境外公司签订虚假交易合同,对外支付外汇但没有对应进口货物;
5. 地下钱庄。中国境内向地下钱庄转入人民币,在境外地下钱庄向换汇人转入外汇。俗称对敲;
6. 境外POS机提现。带着中国银行的信用卡借记卡到境外使用当地POS机刷卡套现,并超过每年个人换汇限额。
在这特别提醒大家,一定要懂法、遵法、守法,近年来通过以上途径非法转移人民币的案例不断增多,以下是外管局通报违规的典型案例:
1. 2014年8月至2015年8月期间,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在办理内保外贷签约及履约时,未对境外债务人还款能力和还款资金来源进行尽职审核和调查,也未对贷款资金用途进行持续监督和跟踪,违规办理购付汇业务。该行上述行为违反了《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严重干扰外汇市场秩序,情节严重。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没收违法所得81.6万元人民币,并处罚款100万元人民币,暂停其对公售汇业务3个月。
2. 2017年1月至4月,蒋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借用55人的年度购汇额度,以个人自费旅游的虚假名义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其香港账户,金额合计269.38万美元。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其处以罚款38.97万元人民币。
以上两个通报违规的案例属于内保外贷和分拆结汇的违规行为。为了防范以上非法行为,外管局对外汇市场加强监管以及制定相关的法律条例,并监督有关部门在审核过程中要确保真实性,严厉查处虚假、不合法的交易,整顿外汇市场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