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永居并没有变容易

Quora 上曾有外国人提问:“外国人怎么样才能拿到中国绿卡?”有人劝他赶紧打消念头,并表示“有近百万外国人长居中国,但只有 4000 人拥有中国绿卡。中国政府每年发放 250 张绿卡,等于一架飞机的载客量”。

这个回答是在 2015 年,虽然数据并不十分准确,但“一架飞机的载客量”形象生动,中国永居难申请也是中国人和外国人的普遍认知。

事实也的确如此。根据 2015 年全球化智库(CCG)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西南财经大学发展研究院联合发布的《国际人才蓝皮书:中国国际移民报告》数据,2004 至 2013 年十年间,获得中国永居的总人数为 7356 人。而根据联合国估计,2013 年居住在中国的外籍人口已高达 84.85 万。能申请到中国永居的外国人,几乎只有 0.9%。

中国永久居留制度最早可追溯到 1985 年,当年出台的《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首次提到“永久居留”,但制度真正建立是 2004 年出台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其中厘清了移民类别和各自的申请条件、程序,“标志中国绿卡制度正式实施”。

根据新条例内容,能够申请中国永居的可以归纳成五类。

第一类是杰出人士,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取得国际公认杰出成就的外国人,可以直接申请;第二类是推荐专业人士,可由国家重点发展行业、区域主管部门,重点建设高校、科研机构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国内知名企业推荐;第三类是长期工作,类似技术移民,申请者要在中国境内工作满3年,非博士或国际知名高校毕业生工资需达所在地平均工资 3 至 6 倍;第四类是外商投资,类似投资移民,投资额要达到 1000 万以上,或是效益显著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第五类是亲属关系,申请人结婚满 5 年、每年在中国住满 9 个月,未成年子女及年老父母也可投靠。

这和 04 年的管理办法相比确实有些差异。比如对第一类杰出人士范围更清晰;第二类专业人士也放宽了任职单位和申请人条件,比如以前“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职称,连续4年以上”改为“国家重点建设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引进并推荐的助理教授、助理研究员以上”;增加了第三类工作移民的申请;第四类投资移民里,申请条件也从 2004 年的 200 万美元降至 1000 万人民币,且不再有三年限制。而第五类亲属关系其实与之前的规定并无很大差异。

“门槛降低”的说法其实并不准确。全球化智库(CCG)人才研究总监李庆认为,“是选才的范围扩充了,能够有更多的人可以参与申请,但能不能获批这个条例里面并没有明确说明”, 新条例在这方面仍然比较模糊。

但总体来看,申请人范围拓宽并不意味着申请门槛的大幅下降。比如一二类杰出人才、专业人才推荐等要求很高,能满足条件的是少数,活脱脱就是大幅减配的千人计划或者说地方人才引进计划加强版。

而对于更多在中国境内的外籍员工来说,想申请中国永居恐怕还是得走工作移民的路子,这个门槛真的没有降低。

先撇开年薪百万、总监职级的外国人不谈,一个非“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者从国际知名高校毕业”的普通外国职员想达到“ 工资性年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所在地区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六倍” 这一条件远比想象中要难。

很多人在反对时,都会拿出洋垃圾外教的例子,那就用外教举个例子。根据一位从事外教招聘的 HR 介绍,在杭州,一个普通英语培训机构的外教年薪也就在二三十万左右。

通常外教的国籍、学历和经验不同,薪资也有所不同。比如一个来自南非的非教育学专业外教,薪资基本在 13、14k,如果有教育学背景或教学经验,可以达到 15、16k。而一个来自英国或美国的外教,即便没有教育学背景、没有教学经验,起薪也可以达到 17、18k。要是有学历有经验,月薪基本可达 2 万以上。3 万月薪的外教也有,但数量很少,已经属于非常优秀非常资深的了。

按照 2 万月薪结合每年 10% 的薪资涨幅来计算,工作 4 年离“六倍工资”也有距离。2018 年,杭州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 73678 元,六倍也就是 44 万多,根本不是普通员工能轻松能达到的标准。同样,上海一家德资企业工作了一年的普通德国员工薪资在 3 万,但 2018 年上海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 105176 元,六倍就是 60 多万。

再来和刚刚发布新移民政策的英国作个比较。按照最新规定,外国人获得 T2 工签工作满 5 年并且年薪达到 35800 英镑(特定类别博士除外)就可以申请英国永居。换算一下,也就是 32 万人民币左右。既比不上杭州,更是只有上海的一半。

因此如果单从普通外籍员工所能达到薪资要求看,意见稿的规定其实很严格。虽然第十五条还有涉及“在中国境内连续工作满八年工资性年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所在地区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的规定,但如果能在中国境内连续工作八年,想必也是有长期居留中国计划、对中国有感情的了。

更重要的是,这些能达到中国永居申请条件的外国人,恐怕也不是冲着国内教育、医疗、社保、财产登记等福利而来。一般能达到意见稿永居要求的技术移民,通常会有雇主提供的商业保险等福利,甚至子女就读国际学校的津贴,比如前述德国外企,外籍员工通常有商业保险供他们在上海的国际医院看病,这样的话即使交了国内的社保也并没有什么用。

对于他们来说,绿卡能取代外国人工作证所提供的便利性可能更有吸引力,毕竟,外国人申请中国工作签证(Z 签证)非常繁琐。首先需要公司有聘外资质,然后给想要聘用的外国人办理《工作许可通知》,老外拿着通知去大使馆办 Z 签,凭借 Z 签入境后 15 日内申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同时在入境 30 日内赴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工作类居留证件。

而且,Z 签证得一年一续,比英国、美国工签续签都要来得频繁,对于雇员和雇主来说都是一笔负担。

如果按照正规工作签证而不是旅游签证在国内合法工作,其实也不存在公众担心的“洋垃圾”问题,因为要申请中国工签,申请人必须符合 A 类(外国高端人才)、B 类(外国专业人才)、C 类(其他外国人比如外国留学生等)人才标准。这些类别,本身对申请人资质有要求。再加上在申请Z签证时需要提交的健康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也可以筛掉一大批不合格的外国人。

虽然意见稿中确实有很多规定还不够清晰,但与 2004 年颁布的管理办法并不违背,也远达不到网友口中“超国民待遇”、“降低门槛放洋垃圾进来”的指控。在深圳大学城市治理研究院研究员杨靖旼看来,严格审查管理外国人永居权的整体方向并未有明显变化,新《条例》本身的目标是在保障已获得永居权外籍人士在华的合法权益,并为未来发展更加合理的积分评估体系提供契机。

客观来说,意见稿更像是对已有申请条件、享有权利等问题的进一步明晰和规范。即便扩宽了外国人申请中国永居的资格范围和条件,也是向具有高度学术素养的科研人员、专业人士和投资外商倾斜,对于更多在中国境内工作的普通外籍员工,增加了年薪、工作年限、行业等限制,条件其实并未降低反而因为规定明确而有所提高。

作为意见稿中门槛最低的技术移民一类,其要求就已经高出发达国家的门槛,因此短期内会有大量外国人涌入的担忧其实是多虑的。同时,意见稿第一章第七条也明确表示在“必要时由国务院对外国人永居资格实行定额审批制度”,而按照主要发达国家的通行规则,这几乎是必定会采用的方法,相当于一道保险。

这次的意见稿与 04 年的管理办法相比,在具体资格上基本上只有范围上的扩大,并没有标准上的放松,甚至家庭团聚这种被称为后门的类别也与最严格时相比略有收紧。

意见稿的前身在 16 年初次公布时,网上的舆论是中性,甚至略带自豪的 — “中国绿卡是世界上最难拿的绿卡”,换言之,中国国籍也是世界上最难入的国籍。恰好在 2017 年,有荷兰和瑞士两位诺奖得主获得绿卡,还让公众高兴了一阵子。

而短短几年后,一个更全面更接轨国际的版本出来之后,声音却集中在抵制永居立法(虽然这个“法”早就有了)、洋垃圾、超国民待遇以及男女比例失衡和婚配的问题上了。这几年都发生了什么?国际上世界各地强人上台,经济发展变缓,民粹主义盛行,在国内又有山东大学留学生事件和日本人丢车秒找回这种拨动神经的新闻,它们放大了原本就有的反移民情绪,加入了对基层执法标准模糊的不满,乃至遇上新冠疫情带来的压抑情绪。

16 年发布永居条例草稿时,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是这样介绍的: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形势需要,针对现行外国人永久居留制度逐步显现出的申请条件设置不够合理、签发对象偏窄、待遇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急需改革完善。

本来是按部就班进行的一项接轨国际的新条例,却撞上了枪口,成了发泄不满的对象。

来源:叁里河 | 卡罗